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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
“我从养殖老板那里拿了一百余万元的好处费,用于自己赌博和消费……我很后悔犯了这么大错误。”被留置期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原干部卢长明忏悔道。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今年3月,卢长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月14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卢长明原系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和畜禽屠宰科科长,其管理科室具有对全区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同时负责审核畜禽类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卢长明身居要职,本该为民务实,哪曾想,他却利用职务之便,肆无忌惮地向辖区内畜禽养殖户“借钱”,甚至还掩耳盗铃似的在账目上备注为“借款”,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经查,从2015年6月到2017年底,卢长明编造“买房缺钱”“帮朋友周转”等理由,先后从畜禽养殖老板侯某、范某、肖某等7人处借得总计126万元,用于赌博和消费。其中打纸质借条的有55万,在微信中备注借款的有60万,无借条的有15万。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借来”的,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卢长明从未偿还过一分钱。这些老板与肖某一样,都通过申报畜禽类财政补贴项目,分别获得200万至700万不等的补贴款。
卢长明只是个官员向服务对象“借款”的典型代表,像卢长明这样“名借实贿”的案例网络屡有曝光。比如,广州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原副处长李力以“借钱炒股”为名,收受承包商16.5万元“借款”;浙江嘉兴南湖区七星镇原副镇长高金连用“借”来的钱买下一套大房子,给自己买帕萨特轿车,还给女儿买丰田轿车,等等。
今天敢借,明天就敢收。党员干部违规借款物行为,看似没有贪污受贿那么恶劣,但却是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前奏。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廉洁自律是基本行为准则,是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也是党和人民对其的基本要求。做任何事情,党员干部都要考虑自己的身份,及其身份所能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公私分明才更有利于工作开展,才更能让腰杆直起来,工作的态度也就更坚定。
民间有句俗话,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公权力是绝对不能借的,通过权力效应去“借钱”也是绝对不允许的。这个“借”字一旦开写,就没有回头路,必将陷入腐化堕落的泥潭。
“名借实贿”式腐败给广大党员干部以警醒,也督促制度和监督上的完善。只有封堵好寻租渠道,严查各种形式的权钱交易行为,才能让公权力始终沿着为群众所用、为公众服务的轨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