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的正常需要所做出的合理预计,双方
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
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各独立董事签字:
刘纳新 陈慧敏 陈嘉瑶
日期: 2023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