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的顶流大瓜来了!据网友爆料称,2021年5月20日,蔡徐坤和一位C姓女生在北京某KTV相识。次日凌晨,两人发生性关系。1个月后,C女发现自己怀孕,蔡徐坤让她打胎。7月5日,C女士自行打了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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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说,蔡母怀疑儿子被下了套。得知当时没有避孕后,蔡母磋商赔偿的同时,雇请私家侦探跟踪C女士,还在其家门口安装了针孔摄像头。监控拍到某晚C女士和闺蜜及一男子凌晨一起回家。经核查,男子系闺蜜男友。
这可真是大瓜,比悬疑剧还令人烧脑。C女士和蔡徐坤一见钟情,几个小时后就开房奔现,一个月后又称怀孕,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当对方是蔡徐坤时,一切怀疑都是有可能的。
有人说,蔡徐坤没有男人的担当,既然人家女孩以身相许,怀孕了也是自己的骨肉,为何不把孩子生下来呢?
也有人说,这C女士图谋不轨,哪有刚见面就投怀送抱的,女孩子就这么不自爱吗?刚好一个月就怀孕,这也太巧了吧!
还有人认为,蔡母是疑神疑鬼,多管闲事。既然人家都怀上了你们家的骨肉,给点钱算什么?还派人跟踪,万一以后过了门,这婆媳关系怎么处?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C女士打胎可以要求赔偿吗?
打胎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费等相关的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C女士可以选择不打胎吗?
生育权是C女士的权利,她有权决定堕胎还是保胎。如果她坚持要生,谁也拦不住。而且孩子出生后,即使两人并未结婚,其生物学父亲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
3、在别人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犯法吗?
未经许可,私自在他人房前屋后安装监控设备,已经严重侵害了他人的隐私和生活安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爆料人称,此事极其复杂,C女士受到了严重伤害,奉劝蔡徐坤且行且珍惜。爆料人意欲何为,不知道这是善意的提醒还是警告呢?明星的世界,真的好复杂。对此,您怎么看呢?